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东湖排涝通道清淤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排水防涝提升一期工程-东湖排涝通道清淤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00SL24SG333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芜湖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世文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黑龙江省水利四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 | ****.44 | |
项目负责人 | ||
证书编号:黑****1517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①2015年度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青龙山灌区一期工程青龙河总干渠及农垦灌区七标;②2022年固镇县****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26 | |
项目负责人 | 朱学芳 | |
证书编号:陕****1906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①阿图什市****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河南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14 | |
项目负责人 | 徐海亮 | |
证书编号:豫****2589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21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①遵义市****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江西天承建设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合理性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山东浩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合理性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国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4.河南联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没有提供社保,否决其投标; 5.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供社保,否决其投标; 6.杭州栖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7.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否决其投标; 8.广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被芜湖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否决其投标; 9.江苏中亿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10安徽九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否决其投标; 11.浙江龙游禾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12.河南得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13.宁夏晧顺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14.山东富诚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合理性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15.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决其投标; 16.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决其投标; 17.中贺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18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 19四川杰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合理性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0.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决其投标; 21.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否决其投标; 22.河南伟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值=0.3;抽取方法一 2.样本值单位:高州市鉴江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森垚建设 有限公司、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双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潞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渭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28元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