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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纪委监委移动办案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5、评审日期:****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采购移动办案安全管理信息系统157套及2年通讯服务等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774,44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固始县纪委监委移动办案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 采购移动办案安全管理信息系统157套及2年通讯服务等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组长:高顺锋,成员:宋园园、徐强(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参照市**** |
收费金额:13,16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固始县****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定城办事处 |
联系人:陈俭凤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陈俭凤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