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洲湖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路面及交通绿化工程专业分包TJ02合同段路面工程混凝土及路缘石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1、项目名称:银洲湖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路面及交通绿化工程专业分包TJ02合同段路面工程混凝土及路缘石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评审时间:****17:00
4、公 示 期:****至****
5、成交信息: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1 | 珠海市正信昌达建设有限公司 | ****.32 | 12个月 |
6、异议
对采购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也有权不予受理:
①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②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提起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接收异议联系人:伍嘉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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