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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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元)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2 | 报价:****(元) | 牵头供应商: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投标联合体: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3 | 报价:****(元) | 牵头供应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投标联合体: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广西南宁市**** |
4 | 报价:****(元) | 牵头供应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 投标联合体: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七一地质队、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桂林市**** |
5 | 报价:****(元) | 牵头供应商: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投标联合体: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广西潇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东路71号 |
6 | 报价:****(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南宁市**** |
7 | 报价:****(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 广西南宁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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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外部质控分标1(A包)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外部质控分标1(A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现场排查和成果集成分标2(B1包)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现场排查和成果集成分标2(B1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现场排查和成果集成分标3(B2包)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现场排查和成果集成分标3(B2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采样测绘和方案编制分标4(C1包)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采样测绘和方案编制分标4(C1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采样测绘和方案编制分标5(C2包)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采样测绘和方案编制分标5(C2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详见招标文件 |
6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分析测试分标6(D1包)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分析测试分标6(D1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详见招标文件 |
7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分析测试分标7(D2包) | 广西江州区、龙州县、柳江区等16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分析测试分标7(D2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之日起至****自合同签订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天成(自行抽取),彭育好(第1、2、3、4、5、6、7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李华锋(自行抽取),黄红铭(第1、2、3、4、5、6、7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吴小寅(自行抽取),廖乃雄(自行抽取),李志(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每分标的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9820.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标一:85.85分,分标二:96.95分,分标三:98.03分,分标四:96.99分,分标五:100.00分,分标六:74.25分,分标七:96.51分。
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xggzy.gxzf.gov.cn)。
3.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4.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59820.60元,其中分标一:19704.00元,分标二:48611.00元,分标三:60950.00元,分标四:32632.80元,分标五:39000.00元,分标六:23954.80元,分标七:34968.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色、吕宾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