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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石寺镇明珠佳园广场绿化提升项目 -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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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绿化提升项目 -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点击登录查看绿化提升项目:
中标人:河南慕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8.5704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 12月 17日
评审日期:2024年 12月 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点击登录查看绿化提升项目 河南慕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 385704.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执业证书编号
1 点击登录查看绿化提升项目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谈判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王文君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闫君宝,张小杏,陈朝阳(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收费金额:4628.4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当日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结果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 各投标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安县****

地 址:新安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安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024年 12月 23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

地 址:新安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安县****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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