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设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牵头供应商:博州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联合体:博州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博州博乐市**** | 报价:****(元) | 92.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设计(二次) |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设计(二次) | 温泉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设计图纸(含初设)等 |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 |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及市政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达到相应各阶段设计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升,张少华,管俊杰,马雪梅,赵永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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