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解放北路(张自忠路-保定道)道路工程石材及砖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YLZB241211-08)
公示结束时间: ****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点击登录查看解放北路(张自忠路-保定道)道路工程石材及砖采购项目: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天) |
---|---|---|---|---|
1 | 天津市尽升商贸有限公司 | 579.47088 | 合格 | 160 |
2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恒瑞丰有限公司 | 585.08293 | 合格 | 160 |
3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洪刚商贸有限公司 | 592.33268 | 合格 | 160 |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
天津市尽升商贸有限公司 | 孙少富无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恒瑞丰有限公司 | 武秀琴无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洪刚商贸有限公司 | 李洪刚无 |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天津市尽升商贸有限公司 | 合格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恒瑞丰有限公司 | 合格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洪刚商贸有限公司 | 合格 |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 评标情况 |
---|---|
天津市尽升商贸有限公司 | 合格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恒瑞丰有限公司 | 合格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洪刚商贸有限公司 | 合格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7.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 接收质疑函:
质疑受理部门: 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 天津市****
三、 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付士力
电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园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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