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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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示标题 | 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公示开始时间 | **** 15:51:37 |
公示结束时间 | **** 15:51:37 |
公示发布时间 | **** 15:51:37 |
公告内容
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评标结果公示
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 | 技术标评审结果 | 最终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潮州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局水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2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壹诺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3 | 盛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4 |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5 | 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6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潮州市****
联系人:龚工、陈工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原东江畜牧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潮州市****
联系地址:潮州市****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名称:潮州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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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