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绩溪县****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绩溪县**** | |
项目名称 | 绩溪通用机场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9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山西通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唐槐园区唐槐路77号831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天津市****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7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86.74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曹玉江;设计项目负责人:冷国旭;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津****595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太原尧城机场运营管理业绩 | |
企业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青龙湾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民航机场建设集团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宁国市**** | |
投标报价:****.10元 | |
工期:7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86.23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潘站磊;设计项目负责人:杨明伦;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鄂****031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宁国青龙湾通用机场运营管理业绩 | |
企业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省通航机场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合肥市**** | |
投标报价:****.40元 | |
工期:7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03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曹华;设计项目负责人:徐大江;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晋****155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肥东白龙机场运营管理业绩 | |
企业业绩: 1、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飞行区场道工程FXQ-CD-004标段 2、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03标段施工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张掖丹霞通用机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至****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韦先生、代女士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