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城区易涝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鹿邑县城区易涝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二次): |
中标人:河南华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类型中标价: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的0.95% |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鹿邑县****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鹿邑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南省周口市****
联 系 人: 刘念念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鹿邑县城区易涝积水点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二次) |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 |
评审日期 | ****(本次为远程异地评标,主场:鹿邑;副场:滑县。)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 河南华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费率) | 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的0.95% |
监理服务期限 | 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质量控制目标 | 合格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荆涛 注册号:**** |
公司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 |
七、评标专家名单
范国军、王昌娟、魏峰(业主代表)、靳巧玲(副场:滑县)、王怀平(副场:滑县)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2标段:4584.6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结果公告期限
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本次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鹿邑县****
监督电话:****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
联系人:刘念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刘念念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