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属学校食堂智能化设施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宜宾市晏清商商贸有限公司 | 816,400.00元 | 98.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市晏清商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其他终端设备 | 市属学校食堂智能化设施设备采购 | 详见附件核心产品明细表 | 详见附件核心产品明细表 | 1(批) | 816,4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宇、应敏、白秋剑、邓健、古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按照定额12600元收取。3.账户信息:账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西区支行,银行账号:2**** 0055 062。4.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供应商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游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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