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平远镇农场第二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 办园质量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推进砚山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根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试行)》(云政教督办〔2022〕14 号)和《砚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创建省州****
砚山县****
砚山县****
砚山县****
公示时间从****起至12月30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幼儿园有异议,请向砚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口头、书面、电联等方式进行如实反映。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
地址:砚山县****
****
一审:方余 二审:向妍霓 三审:朱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