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点击登录查看于 ****至****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洋中工业集中区**** | 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025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923 |
受让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1.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2.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 ||||
备注: |
地块编号 | J2024-05G | 地块位置 | 洋中工业集中区**** | 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1685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852 |
受让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园投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1.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城区财政。 2.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 ||||
备注: |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宁德市****
邮政编码:3521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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