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点击登录查看于****至****在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一)****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35363.00 | 出让年限 | 50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244.00 |
起始单价(元/m2) | 345.00 | 起始总价(万元) | 1220.0235 | 成交价(万元) | 1220.0235 |
受让单位 | 金江能源开发(禄丰)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二)2024-G-41-2号
宗地编号 | 2024-G-41-2号 | 地块位置 | 禄丰市**** | 土地用途 | 防护绿地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4895.00 | 出让年限 | 50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34.00 |
起始单价(元/m2) | 345.00 | 起始总价(万元) | 168.8775 | 成交价(万元) | 168.8775 |
受让单位 | 金江能源开发(禄丰)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出让土地严格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规定。 | ||||
备注 | 该地块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如改变用途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应依法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二、公示期:****至****。
三、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禄丰市入城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政编码:65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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