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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2025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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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2025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2025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陆拾贰万玖仟伍佰捌拾壹元玖角贰分(****.9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陆拾贰万玖仟伍佰捌拾壹元玖角贰分(****.92元)

评审总得分:85.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泾县2025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地面硬化、新建膜结构车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应昌

执业证书信息: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海、何琦、李明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25225.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汪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泾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汪工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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