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4月25日,市审计局对我局本级2021年至2023年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1、问题表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未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整改落实情况:****,市****
2、问题表述:泰州市南干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未按规定作为审批前置要件,项目****开工,****完工,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才获批。
整改落实情况:南干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未按规定作为审批前置要件,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南干河整治工程是市****
3、问题表述:江苏省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我局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以下措施:1、在可研报告审核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审核关、质量关;2、进一步规范可研报告编制的委托工作,选择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时,除对编制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审查外,还要对编制单位能否抽出技术骨干承担编制任务进行分析,要结合项目内容和性质优选编制单位;3、对重大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要有计划地组织专家研讨、论证、提升方案论证的水平,特别是对重大的技术问题或控制性工程难点应召开专题研讨会议论证;4、可研性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专项条款中建立严格的罚则,运用惩罚手段加强编制单位责任心。
4、问题表述: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公开招标的监理及部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水利工程建设处将加强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中不再设定最低价的限制。近期,2024年度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监理项目等招标项目的报价评分标准已改为综合平均报价的方式。
5、问题表述:泰州古马干河闸外段治理工程1标,施工单位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盐城市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属于同一集团公司。
整改落实情况:古马干河治理工程于2020年10月完成招投标工作,盐城市****
6、问题表述: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分包给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勘察设计单位未经允许擅自将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分包其他单位编制,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已发文通知勘察设计单位违反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4.3.2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8条(3)“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市水建处已约谈了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该单位也制定了相关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7、问题表述:南干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员周某、姜溱河治理工程总监王某和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徐某在现场履职的同时,在其他地区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条规定: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市****
8、问题表述:泰州宣堡港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17.17万元。截止审计时,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已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按合同价70%支付工程款82.02万元,该服务项目尚有部分功能未实现,一是按照合同文件建立水位、视频监控系统;二是未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水质评价标准,无法将实时水质、水位及视频数据上传至河长办现有系统;三是未将超标数据实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
整改落实情况:市水利工程建设处要求宣堡港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中标单位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个月之内完善系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内容:1、水位及视频监控系统在水环境监管平台可显示;2、水质评价标准与市河湖长制工作处沟通后采用一致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实时水质、水位及视频数据现已上传至市河湖长制工作处现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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