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青田鹤城黄降5.98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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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刘益丽****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质量承诺 |
青田宏强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 **** | 6个月 | 合格 | |
浙江昌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吴航敏 | 6个月 | 合格 |
浙江凯步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刘彩 | 6个月 | 合格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说明:
一、浙江光信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公司未连续12个月,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及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二(1) 资格审查内容:⑥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的,否决其投标;
二、青信能(浙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商务标提供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中,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二(1) 资格审查内容:⑨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的情形,否决其投标;
三、浙江慕盛建设有限公司因商务标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项目技术负责人“雷淞”未提供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二(1) 资格审查内容:⑿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否决其投标;
四、浙江侨希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商务标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吴丹”年龄已超过60周岁,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二(1) 资格审查内容:⑿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至****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青田县政务服务中心:****,青田县公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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