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宁夏恒良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 工程地点: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 资金来源: | 移民后扶项目资金。 |
5. 工程内容: |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6. 工程承包范围: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工期总日历天数: | 11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 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壹万陆仟零肆拾陆元 (¥****元); |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人民币(大写) (¥ 元); |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元); |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元); |
(4) 暂列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元)。 |
2. 合同价格形式: |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发生的以上各种费用变化做好应对,本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与投标文件一致,在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在项目现场,不得兼职其他项目。若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兼职其他建设工程和脱离施工现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4) 通用合同条款;
-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 (6) 图纸;
-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点击登录查看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
联系方式
台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高天宇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弃标函
致: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交易分中心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再次表达最真挚的感谢及最真切的歉意,给你们工作添麻烦了。
我公司在****报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 AKJ-2023-008,项目名称: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希望贵单位给予我公司以谅解以及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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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标函
致: 点击登录查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再次表达最真挚的感谢及最真切的歉意,给你们工作添麻烦了。
我公司在****报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 AKJ-2023-008,项目名称: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希望贵单位给予我公司以谅解以及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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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AKJ-2023-008
中标通知书
宁夏恒良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招标代理。
于****,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用了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经招标人报请主管单位和监管单位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招标内容: 本工程建筑基底面积为1348.73平米,总建筑面积1770.49平米,本工程为地上1层,地下局部1层公共建筑,一层层高4.5米,设备用房部分层高为6米。超市: 1348.7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 421.76平方米。工期要求: 118日历天,中标价: ****.49元。
项目负责人: 冯琪,证书编号: 宁****2407。
施工员: 常磊; 安全员: 邱雅楠; 质检员: 包丽; 材料员: 高天宇; 资料员: 景丽。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
招人:(盖章)
监督管理部门(盖章)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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