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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果其他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5-2026年装搭配电、给排水及供气劳务服务项目(标段二)B区****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昱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市旺昌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市昊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特立会展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州市西荔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州市铭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宸熹(广州)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投标人声明》 |
9 | 广州丰年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投标人声明》 |
10 | 广州商桥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投标人声明》 |
11 | 广州晶鹰展示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投标人声明》 |
12 |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公告要求 |
14 | 广州市创博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