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江油川一精机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 | 739,800.00元 | 98.2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江油川一精机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教学仪器 | 三轴加工中心(数铣) | 川一 精机 | EX855A | 2(台) | 235,000.00 |
A**** | 教学仪器 | 四轴加工中心 | 川一 精机 | EX1055A | 1(台) | 265,000.00 |
A**** | 教学仪器 | 加工中心配套工具车 | 川一 精机 | 7060 | 3(个) | 1,600.00 |
杨梅、钱南英、贺健、薛自强、廖文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号)文件规定按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09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2024]00607
2、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限价:90万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 教学仪器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5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10日内,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忠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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