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 | ||
开标日期 |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筑-给水排水。 (四)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4家,分别是: (1)惠州市**** (2)上海瑞桥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驰勘测有限公司] (3)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4)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有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无 (九)评标结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上海瑞桥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驰勘测有限公司]、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惠州市****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14时30分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上海瑞桥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驰勘测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1.68%。 | ||
中标候选人 | 上海瑞桥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驰勘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68%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服务工作通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设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王嵩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 |
业绩 |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杨翼涛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CS****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上海瑞桥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驰勘测有限公司]具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 | 1.罗店镇罗南二村、金星绿苑501弄等30个住宅小区**** 2.罗店镇十期截污纳管改造工程; 3.广东省惠州市**** 4.博罗县**** 5.惠东县**** 6.兴宁市老城区供排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第三阶段勘察、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 惠东县****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东县****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日期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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