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
新能源车占比提高
——2024年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品牌盘点
◆ 本报记者 付娟
自2022年《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不少省份对公务用车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根据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24年,山西、上海、浙江、江苏、贵州、甘肃、新疆、四川、安徽等省份均对公务用车实施了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显示,上汽大通和长安汽车分别以入围65和117个项目包成为燃油和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入围最多的两大品牌。
上汽大通成燃油公车框架协议入围“花魁”
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些省份将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的公务用车项目,归入小额零星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正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可以产生一名或多名入围供应商。相较于传统的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消除了原来以简单的资格入围方式选择供应商造成市场分割的弊端,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
依据《办法》及其相关政策规定,近年来,不少省份对燃油公务用车实施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努力促进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和规范的有机统一,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记者整理了2024年山西、上海、浙江、江苏、贵州、甘肃、新疆、四川、安徽等省份的燃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发现,有71个汽车品牌入围这些地方的燃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共涉及1020个项目包。
其中,上汽大通、江淮、上汽大众、吉利等品牌进入入围框架协议前20名,这些品牌入围燃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项目数均超过20包。上汽大通、红旗、传祺分别以入围65、58和54个项目包包揽了燃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入围前三甲。吉利也以51个项目包的成绩名列第四。
入围框架协议项目包前20名的汽车品牌,共入围732个项目包,占框架协议总项目包的71.76%,不到3成的汽车品牌入围了超过7成的项目包。
入围前20名的品牌基本是传统汽车品牌,上汽大通、一汽红旗、广汽传祺、上汽大众、奇瑞、别克、宇通、江淮等传统车企在燃油车领域依然具备竞争力。
长安入围新能源车框架协议总包数超一成
政府带头采购新能源汽车,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汽车产业链,更有利于推进“双碳”目标,助力节能减排。同时,政府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提升了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和信任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务用车领域也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
目前,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主要参考燃油车,大部分省份都将新能源公务用车与燃油车放在同一个框架协议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在同一个框架协议下,新能源公务用车以不同的分包方式列出,一般分为新能源轿车、新能源越野车、新能源商务车、新能源中型客车、新能源大型客车几大类,供应商经过评审入围框架协议。
新能源车企相关人士认为,在参考燃油车配备标准的前提下,有很多契合公务用车的新能源车无法入围框架协议采购,目前可供采购人选择的车型很少。因此,很多省份都在考虑对新能源公务用车实施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上海、浙江、江苏三地已经进行了实践。自2023年开始实行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以来,这三地把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分开征集,并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虽然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意味着“符合条件即入围”,但研究三地的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可以发现,三地均在入围阶段设置了相关条件,包含新能源车辆的座位数、轴距、纯电续航里程、快充时间、快充电量、最高限价等指标,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设置合理的门槛,以保证采购的新能源汽车品质。
2024年,山西也尝试将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单独立项,但该省对新能源公务用车实施的依然是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
根据本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2024年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共涉及78个品牌、987个项目包。
其中,长安、吉利、比亚迪、江淮等品牌以入围项目包数取得前20名。长安汽车以入围117个项目包遥遥领先,约占总项目包的11.85%。埃安和吉利分别以入围71和70个项目包位居亚军和季军。
排名前20的汽车品牌共入围731个项目包,约占总项目包的74.06%,不到3成的品牌囊括了入围项目包总量的7成以上。
从入围品牌来看,新能源车框采已超过燃油车;从项目包来看,新能源车框采项目包数量已经快追上燃油车。业内专家称,随着新能源车项目包数量和入围品牌的增多,预计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会比以往有较大提高。
在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的入围品牌里,不但有传统车企,也出现了如比亚迪、极狐、哈弗、零跑等新能源汽车品牌。随着国家政策对公务用车新能源化要求的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品牌必将迎来更多机会。
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再加力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务用车领域也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比例。2024年以来,国家对公务用车的新能源化要求更为明确。
2024年10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务用车应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规定了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更新中的比例要求,即“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30%”;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超过18万元;同时,对充电桩建设采取鼓励措施,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产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明确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
在政策的引导下,全国多地均明确提出公务用车更新选用新能源汽车。截至目前,上海、江苏、浙江、山西等省市率先推出了新能源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广东则采取“统采分签”方式采购新能源公务用车。
2024年,浙江的新能源公务用车主要采购小型客车、轿车和皮卡车三类车辆。上海、江苏主要采购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中型客车以及大型客车几大类新能源车辆。2024年8月,山西省对乘用车(新能源)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了公开征集,主要征集轿车、越野车、MPV、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几大类。
在几地的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框采的征集公告中,轿车类最高限制单价均不超过18万元,中型客车最高限制单价不超过25万元,大型客车最高限制单价不超过45万元。从采购方式可以看出,目前,新能源公务用车封闭式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并存,各地根据本省的具体需求确定采购方式,没有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