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招标内容、规模、范围 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宁国市津北小学校园内。 2、工程规模: 津北小学体育馆建设位置在津北小学校园内,拟建设面积为1800平方米(一层、钢结构)体育馆,内设篮球场地2块,兼做手球、排球、羽毛球、轮滑场地,小型舞台1个,附属用房若干,能够满足学校训练、比赛、演出、集会等活动使用要求,同时对周边社区居民开放,提高体育设施使用效率。 3、服务范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4、服务期及服务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设计成果获得相关部门确认或审批,并协助招标人做好后期配合服务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5、报告提交要求:确定中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按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注:以上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二、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中标人在中标后三日内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2、本项目建筑面积及结构为暂定,以实际需求为准,如后期因其它因素导致超估算面积或结构变更,不另增加服务费用。 3.投标人具备相关业绩,编制人员需配备咨询工程师、房屋建筑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各一人,按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大纲要求进行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