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龙岩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岩学院教〔2023〕20号)、《龙岩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岩学院教〔2023〕23号)、《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考核等程序,拟同意李妍婷同学转专业,现将转入化学(S)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教科办反馈,电话****,公示期****至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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