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晖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277,770.00元 | 94.89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晖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培训服务 | 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钟习兵、代明勤、李明榕(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供应商联系人:付筱,联系电话:****。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纳溪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泸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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