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桂林翼诚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
邮编:541002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扩大学前教育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三、质疑答复函内容
我公司于****10时42分收到贵公司以顺丰快递邮寄方式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
质疑事项:评委以我司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认定资格审查不符合。
对于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经核查贵公司的递交的响应文件及评委提交的评审报告,此项评审为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故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无误。事实及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根据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18.1、18.6的相关要求。
四、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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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第二批扩大学前教育玩教具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pdf (126.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