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检查人 |
1 |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 |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张东湖闸:1、止水铜片弯曲变形,上面有砂浆未及时清理,橡胶止水未做保护;2、翼墙钢筋未按设计尺寸绑扎。 |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刘平 陈立婷 |
2 |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 |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1、刘寨排涝站:副厂房排架柱存在蜂窝、烂根。2、大尚庄排涝站:回填土粒径大、不密实,泵室段上方一处开关箱用电不规范,钢筋保护层厚度未按设计施工,回填土未压实。3、下鲁吴排涝站:建筑物周围积水较多。 |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刘平 陈立婷 |
3 | 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宿州段) | 宿州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1、魏山排涝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使用插盘连接用电设备。2、下鲁吴排涝站:钢筋加工棚内钢筋弯曲机外壳PE线未接地,钢筋切断机未设置PE线。3、张东湖闸:基坑防护栏杆一处钢管扣件脱落,施工通道安全防护栏杆未按规范搭设,仅设置一道横杆,且坡度大于25°时,防护栏应增高至1.5米。 |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郑谨 陈立婷 |
4 | 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大陈沟) | 宿州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1、上部结构临边防护栏杆未按规范搭设,深井口未设置防护措施。2、下游翼墙后回填未做碾压工艺试验,未按设计施工,未涂刷浓泥浆 | 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刘平 陈立婷 |
5 | 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大陈沟) | 宿州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1、施工现场直接使用插排与用电设备连接,未规范使用开关箱。2、宿舍、办公区未配备消防设施。 | 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刘平 陈立婷 |
6 | 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运粮河、李凌河、余沟) | 宿州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1、基坑临边防护栏杆未按规范搭设,上下仅有两道横杆。2、降水井口未设置围栏防护措施。3、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偏少。 | 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刘平 陈立婷 |
7 | 宿州经开区河道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运粮河、李凌河、余沟) | 宿州经开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一标段:1、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偏少。2、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未按要求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单独设置开关箱。3、一处开关箱垂直接地体采用螺纹钢材。4、宿舍区未配置消防设施。二标段:1、个别移动开关箱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2、钢筋加工棚内灭火器失效。 | 印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郑谨 刘平 陈立婷 |
8 |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 | 宿州市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草坝闸:1、闸底板部分钢筋绑扎未满扎。2、总配电房缺少警示标识,未设置挡鼠板,无绝缘操作设备,照明灯未使用防爆灯,房门未向外开启。 | 形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限期整改 |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DB34/T2289-2021);2、《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 | 郑谨 陈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