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泾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
成交金额:食堂月营业额的24.8%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食堂月营业额的24.8%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1.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登录查看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保障点击登录查看食堂正常运转,为学生及教职工提供干净卫生的食物及用餐环境。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一学期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炳龙、朱宁辉、徐斌武(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总价包干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县****,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泾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泾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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