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2024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宾阳县2024年第一批次城市****
一、土地征收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顾明村民委员会,具体以项目选址红线图确定范围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
作为宾阳县****
三、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 农用地 | 合计 | |
水田 | 沟渠 | ||
顾明村民委员会 | 1.0475 | 0.0587 | 1.1062 |
四、征地拆迁补偿
(一)征地补偿费。
按照《南宁市****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 征地区片 | 征地面积 | 一般农用地综合地价标准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合计 |
顾明村民委员会 | 第一区片 | 1.1062 | 61.65 | 24.66 | 36.99 | 68.1972 |
(二)青苗补偿费和建(构)筑物补偿费。
按照《宾阳县****
(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
按照《宾阳县****
五、征地安置费
采取预留产业用地、实物补助或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三者之一给予安置。
六、社会保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
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我县提出听证申请,并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点击登录查看人民政府(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昆仑东路1号,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宾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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