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匠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怀化市****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32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捌拾叁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湖南匠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怀化市**** | 详见磋商文件 | / | 1 | 项 | 详见合同附件 | 832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履行期限:该项目施工工期为360天(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完成为止(含陷责任期)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具体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
(1)监理服务费:第一次支付工程完成工程量20%后,付15%;第二次支付工程完成工程量 40%后,付15%:第三次支付工程完成工程量60%后,付15%:第四次支付工程完成工程量 80%后,付15%;第五次支付工程完成工程量100%,且按规定要求提交监理相关资料给委托方,付15%。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实际结算审核的金额计算最终监理费,并支付剩余监理费。
(2)造价服务费:完成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审核且财评结论出具后支付至造价服务费的40%,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造价服务费的80%,财政审计结论出具后支付至按专用合同条款第9.2条计算的造价服务费的100%。
具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以本专用合同附件的约定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湖南匠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黄京标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志军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
帐 号:****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