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水利信息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暂无 联系人:律久鹏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水利信息化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暂无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200,000.00元 | 0 | 0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未提供保证金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未提供资格业绩证明资料;未提供保证金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未提供业绩履约评价;未提供资格业绩证明资料、未提供保证金相关费用从基本账户转出凭证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至****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说明:在公示期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招投标投诉职能受理部门:诸暨市水务集团 电话: 督查处 电话: | |||||||
评标时间: | **** 09:30:00 | 评标地点: | 517电子评标 | |||||
行政监督机构: | 绍兴政务服务办公室 | 电话: | **** | |||||
信息来源: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