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本项目于****组织了医疗设备采购现场磋商,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现将拟中选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中选品牌 | 中选单位 |
1 | 转运呼吸机 | 维曼 | 杭州首术科技有限公司 |
2 | 亚低温治疗仪 | 柏达 | 浙江哲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 | 麻醉回路消毒机 | 天津圣宁 | 上海柠凯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 | 升温仪 | 柏达 | 浙江哲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 | 输血输液加温仪 | 江浩 | 嘉兴市青直贸易有限公司 |
7 | 内镜储存柜 | 山东新华 | 浙江哲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 | 动力系统 | 西山 | 浙江颂翊贸易有限公司 |
9 | 止血仪 | 江浩 | 嘉兴市青直贸易有限公司 |
10 | 冲洗液袋加压器 | 江浩 | 嘉兴市青直贸易有限公司 |
11 | 红外治疗仪 | 非热康谱 | 浙江哲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2 | 皮肤毛发观察仪 | 德麦特 | 嘉兴日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3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悦琦 | 浙江桐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过程或磋商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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