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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米、食用油)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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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舒州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舒城县****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零捌佰零捌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籼米、一级压榨菜籽油
品牌:米乡情、启航压榨一级菜籽油(物理压榨 非转基因)

规格型号:25㎏/袋、5L/桶

数量:213360kg、21336L

单价:4.2元/㎏、11元/L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勇、谢阳春、朱娴、邵国平、林梅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收取标准

2:收费金额:1643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23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178号,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

联系方式:0564-8622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舒城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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