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市水利局经研究决定废止已不适用的12个文件(详见附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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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1 | 关于河道采砂有关问题的通知 | 阜水发〔2010〕74号 |
2 | 关于开展河道废弃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 阜水发〔2011〕8号 |
3 | 关于印发阜新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阜水发〔2012〕76号 |
4 | 关于印发《阜新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阜水发〔2013〕28号 |
5 | 转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刻录认定处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 阜水发〔2013〕78号 |
6 | 关于下发《阜新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请示 | 阜水字〔1996〕34号 |
7 | 关于报批阜新市地下水保护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 | 阜水〔2005〕35号 |
8 | 关于加强城区地下水管理的实施意见 | 阜水〔2007〕49号 |
9 | 关于清理整顿城市规划区内自备水源的通知 | 阜水发〔2003〕37号 |
10 | 关于印发阜新市经济转型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阜水发〔2003〕53号 |
11 | 关于加强全市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阜水发〔2007〕26号 |
12 | 关于整整顿和规范阜新市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水事行为的通知 | 阜水发〔2008〕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