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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2024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广西玉林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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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
**** 18: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流市2024年第六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9)〔2024〕21号),现同意将北流市六靖镇六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0.7444公顷(竹林地0.6309公顷、农村道路0.0250公顷、其他草地0.0150公顷、设施农用地0.0601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040公顷、科教文卫用地0.0094公顷)征收为国有,作为北流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北流市****

二、征收土地位置

北流市****

三、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

被征地村单位

地类

面积

(公顷)




北流市

六靖镇

六靖社区居民委员会

沙地坡组

竹林地

0.3323


农村道路

0.0130


其他草地

0.0150


设施农用地

0.0601


科教文卫用地

0.0094


小计

0.4298


长付头组

竹林地

0.2986


农村道路

0.0120


城镇住宅用地

0.0040


小计

0.3146


合计


0.7444


四、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玉林市****

一般农用地91.2000万元/公顷(6.0800万元/亩),建设用地91.2000万元/公顷(6.0800万元/亩)。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依法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按照《玉林市****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北流市****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必须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到由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北流市****

凡从北流市人民政府发布征地预公告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由自然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流市人民政府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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