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塘路(燕沙路-马山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映山路(文昌路-吴楚大道)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学苑路(文塘路-五丈港路)道路工程等三条道路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2:56:29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茨塘路(燕沙路-马山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映山路(文昌路-吴楚大道)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学苑路(文塘路-五丈港路)道路工程等三条道路工程总承包(EPC)于**** 22:00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ezggzy.cn/)发布招标公告/发出邀请书,**** 09:30在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三楼开标,并于**** 17:30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点击登录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名次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4384 | 91420000****P | ****66517F | ||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办法下浮百分之十一;设计费下浮率: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下浮百分之三十二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办法下浮百分之十点一;设计费下浮率: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下浮百分之三十一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办法下浮百分之十二;设计费下浮率: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标准下浮百分之三十二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730 | 730 | 730 | ||
项目经理姓名 | 赵金金 | 毛明江 | 齐晓雷 | ||
证书编号 | 鄂****1414 | 鄂****7813 | 冀****3789 | ||
证书名称,专业,级别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3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 |
评标结果公示期 | **** 00:00 至 **** 00:00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武汉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胡小康 郭亚楠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00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qq.com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备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3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4 |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5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的依据 | 投标存在的具体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