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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天燃气入户管道(李家营-胡家营段)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汉中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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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天燃气入户管道(李家营-胡家营段)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ZXZB-2024-064)

公示结束时间: ****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汉中市南郑区天燃气入户管道(李家营-胡家营段)建设项目:

序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 陕西福惠工程有限公司 529.599732 合格 60
2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526.804447 合格 60
3 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 531.455088 合格 6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陕西福惠工程有限公司 安登辉陕****3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李艳萍陕****5127
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 许安保陕****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资格能力条件
陕西福惠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响应
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陕西福惠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通过
陕西华伟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无异议,将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三、其他

汉中市南郑区天燃气入户管道(李家营-胡家营段)建设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于****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现公示如下: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南郑区财政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汉中市南郑区
联系人: 陈伟
电话: ****
电子邮件: [未提供]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汉中市****
联系人: 张志辉
电话: ****
电子邮件: [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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