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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保险采购-标段一燃油型垃圾运输车及新能源车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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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76943b3227a947d997fe4e9f23cf1c36
环卫作业车辆保险采购-标段一:燃油型垃圾运输车及新能源车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
供应商(乙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卫作业车辆保险采购-标段一:燃油型垃圾运输车及新能源车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1 燃油型垃圾运输车及新能源车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服务 点击登录查看现有燃油型垃圾运输车及新能源车,包括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含新能源大水车、小水车、机扫车、雾炮车、电动摩托车、厨余垃圾车)及燃油型垃圾运输车等提供保险服务,目前共计178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为准)。 1 65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履行金额:不高于145万元(根据点击登录查看现有车辆情况测算,每年保费不高于145万元,具体以实际车辆投保金额为准)。
2、投保车辆:点击登录查看现有燃油型垃圾运输车及新能源车,包括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含新能源大水车、小水车、机扫车、雾炮车、电动摩托车、厨余垃圾车)及燃油型垃圾运输车等,目前共计178辆(具体以实际投保车辆为准)。
3、车辆保险险种标准:1.所有车辆均需投保交强险。2.商业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座位险、新增设备附加险,以上险种、保额由甲方根据风险保障需求选择。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 合法合规: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 全时服务:乙方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 小时保险服务(为保险车辆提供24 小时现场勘察服务,接到电话市州城区1小时内到达勘查现场,县市2小时内到达勘查现场);
3、服务小组: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投保、理赔以及联系、协调等事项, 一旦出险,须委派业务专员全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且车辆保险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优秀的沟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1)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提供的限时定损服务:
(1)在接到发生预估计车损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事故,在1日内定损。
(2)在接到发生预估计车损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理赔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定损工作;若损失金额一时难以确定,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工作。
2)乙方接到完整的理赔单证后,应提供的限时赔付服务:
(1)定损后,赔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单证齐全后,赔款2个工作日给付。
(2)赔款金额在5000 元(含)以上的,七个工作日内赔付。
(3)预付赔款服务:凡预估计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案件,如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投保人承担主要责任(含)以上的事故,根据需要提供50%的预付赔款服务。
3)保险专业顾问服务:
(1)保险标的出险时,应主动上门服务,收取理赔资料,提供报案、事故处理及理赔指导、协助编制理赔单证、办理理赔手续等服务。
(2)对保险标的出险但尚未理赔的安排专人全程跟踪,不间断做好理赔提醒和提供相关协助服务。
4)乙方必须提供征询意见服务,包括回访服务和投诉监督服务。
5)乙方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认可:
(1)单方肇事时,第一现场报案,无需交警部门证明。
(2)双方肇事时,甲方责任清楚的,第一现场报案,经乙方现场勘察,无需交警部门证明。
6)事故车辆(设备)所产生的合理施救费,如拖车、吊车的费用,经核实乙方按规定给予赔付。
7)其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理赔流程图。
8)签订合同后,甲方增加投保车辆(设备)应按投标承诺折扣率计算;已投保车辆(设备)减少时应按照规定退保费。
4.绿色通道:乙方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应考虑针对本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服务,要抽专门人员建立专门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电话,为甲方提供优先承保、专门查勘定损和优先理赔服务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法律援助,确保甲方可以获取优先、便捷、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
5.保险责任: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责任范围应在经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条款范围内。

2.人员配置要求
成立服务小组: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投保、理赔以及联系、协调等事项,一旦出险,须委派业务专员全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且车辆保险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优秀的沟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4.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期满止;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付款方式: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及时为采购人核算相关机动车辆保险费用。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保险报价表》、《缴费提示书》递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应对有关保险项目、保额、保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采购人需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采购人支付的款项到账后,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合法的保险费发票和机动车辆保险单提交给采购人。

3)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

4)采购人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或无法按原计划执行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中标人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7)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采购人指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新最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确定。

8)如中标人有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1 未按照合同(包括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时限完成服务;

8.2 未完成合同(包括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事项;

8.3 未按照合同(包括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自主定价系数核算保费;

8.4 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弄虚作假;

8.5 发生重大经营风险;

8.6 违反国家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结算,不超过年度最高预算145万元。
2.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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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为甲方核算相关机动车辆保险费用。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保险报价表》、《缴费提示书》递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对有关保险项目、保额、保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甲方支付的款项到账后,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合法的保险费发票和机动车辆保险单提交给甲方。


0 收款账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06)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需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应信守承诺的折扣率和服务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如果费率发生调整的,按银保监会、行业协会的要求执行。乙方承诺履行定点保险义务时不附加不利于甲方的额外要求。
2、车辆(设备)保险险种按照实用、合理、节俭的原则,险种由甲方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投保。
3、乙方应每季度提供报表。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合法合规: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全时服务:乙方提供全年365天,每天24 小时保险服务(为保险车辆提供24 小时现场勘察服务,接到电话市州城区1小时内到达勘查现场,县市2小时内到达勘查现场);
3.服务小组: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投保、理赔以及联系、协调等事项, 一旦出险,须委派业务专员全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5人,并且车辆保险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优秀的沟通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绿色通道:乙方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应考虑针对本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服务,要抽专门人员建立专门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电话,为甲方提供优先承保、专门查勘定损和优先理赔服务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法律援助,确保甲方可以获取优先、便捷、高效、优质、全面的服务。

2.安全培训服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线上和线下的安全管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培训、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等内容。乙方应定期安排专人上门进行险种、条款、理赔等相关的保险知识交流,协助采购人不断完善管理,降低安全事故率。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本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协商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对于乙方违反了相关行业法规的情况,甲方有权将相关情况报送至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督管理局协同处理;
5、甲方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投保车辆有协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严格遵照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服务方案开展业务,全面履行各项服务承诺;
5、乙方对本项目业务范围内的出险车辆有协助甲方索赔的义务。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2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延误或无法按原计划执行的,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乙方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甲方指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新最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确定。
7.如乙方有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按照合同(包括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时限完成服务;
(2)未完成合同(包括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事项;
(3)未按照合同(包括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自主定价系数核算保费;
(4)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弄虚作假;
(5)发生重大经营风险;
(6)违反国家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6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无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其他条款。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其他条款。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易恒良 法定代表人: 冯征
委托代理人: 沈猛 委托代理人: 曾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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