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三期)EPC工程总承包于****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09时00分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宜昌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湖北骏安骐建筑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元/%) | 设计费为345000.00元,建安工程费为****.95元 | 设计费:320000.00元;建安工程费:****.03元 | 设计费为310000.00元;建安工程费为****.37元。 | |
质量目标 |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除外)行业甲级:A****-6/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A****。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0/2。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9]005377。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1]006064。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3]008131。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程建胜,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鄂建安B**** | 徐钦琳,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质检员,鄂 ****、鄂建安B****、鄂****、******** | 施凤莲,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鄂建安B****、鄂****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杨锐,中级职称(建筑工程),E**** | 谭家荣,中级职称(市政专业),E**** | 向密橙,中级职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E****、鄂建安B****、鄂****、鄂**** | |
质量员 | 万荣,质检员,******** | 许丽萍,材料员、质检员,********、******** | 李小俊,质检员,******** | |
施工员 | 杨万军,标准员、施工员,********、******** | 刘少伟,材料员、施工员,********、******** | 胡南岭,施工员,******** | |
安全员 | 李连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 | 鲁欢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劳务员、标准员、其他、机械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鄂建安C3****、********、********、********、********、鄂交安C(23)G01798、******** | 文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2****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陈贻龙,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其他,CS****、粤高职证字第****6B号 | 袁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 | 程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无 | 郑玢,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 | 何帅,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林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其他,DG****、粤高职证字第****0号 | 林洪,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 | 白敬中,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DG****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史红福,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他,证书编号S****、粤高职证字第****2号 | 王康杰,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S**** | 黄爱林,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结构),****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宜昌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乐从镇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进厂污水主管敷设工程 | 10.5 | 刘元基 | ||
西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污水调配管道建设工程 | 34.19 | 陈贻龙 | |||
远安县**** | 2025.84 | 敖海波 | |||
远安县鸣凤山路市**** | 1633.43 | 宋洪锐 | |||
宜昌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宜昌市**** | 230.7 | 张勇 | ||
宜昌市**** | 400.0 | 郑玢 | |||
嫘祖镇林庄石材加工产业园区**** | 7867.0 | 胡凤莲 | |||
远安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 1428.0 | 马雄伟 | |||
湖北骏安骐建筑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119.42 | 戴仲怡 | ||
陶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1175.0 | 刘友荣 | |||
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 | 1981.2 | 张碧波 | |||
远安县凤祥凤城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 907.45 | 杨轶 | |||
花林寺镇三孔片区**** | 900.0 | 向密橙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宜昌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2022年度第三批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 | ||
宜昌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下半年)宜昌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 **** | ||
湖北骏安骐建筑有限公司 | 2023年(下半年)宜昌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 宜昌市建筑业协会 | **** | ||
二〇二一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水系统工程设计一等奖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 | |||
二〇二一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 | |||
2019-2020年度第四批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10:00(北京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9评标室二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2、商务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单位(施工方):宜昌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设计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单位(施工方):宜昌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设计方):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单位(施工方):湖北骏安骐建筑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设计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陶德金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芸芸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17时30分至****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9072770486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5872607564
3.行业主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