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示〔2025〕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15:00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线上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大姚县****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20642.00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992.8802 |
受让人 | 楚雄大永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4米,停车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建。项目建设中必须遵循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并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不得用于建设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用地项目。 |
二、公示期
****至****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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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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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姚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