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SJH-2025-0101)
一、 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鹤山区高级中学南校区餐厅改造工程:
中标人: 河南荣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321.1546万元
二、 其他:
鹤山区高级中学南校区餐厅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 ZSJH-2025-0101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山区高级中学南校区餐厅改造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 |
评审日期: | **** |
二、 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ZSJH-2025-0101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 河南荣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 | 3211546.00元 |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
1 | 鹤山区高级中学南校区餐厅改造工程 | 1 | 1309999.00元 |
三、 评审专家名单:
王勇召、王艳、刘朝阳(采购人代表)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收费金额:34115元。
五、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鹤壁市鹤山区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鹤壁市****
联系人: 田女士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 田女士
联系方式: ****
三、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鹤壁市鹤山区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鹤壁市****
联系人: 田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