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G55二广高速洛阳城区****
001第1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河南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G55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洛河、伊河大桥大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优惠率 | 单位 | |||
1 | G55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洛河、伊河大桥大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 河南中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 | 7.00 | % |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质量要求 | |||
1 | G55二广高速洛阳城区段洛河、伊河大桥大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委托项目竣工结算服务完成 | 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静(组长)、 董丽君、吕康(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洛阳市****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可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