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至2026年全省法律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采购项目(第二次)_中选候选人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至2026年全省法律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采购项目(第二次)于**** 09:3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标包 | 中选候选人 | 中选份额 | 份额比例 |
---|---|---|---|
标包5-东莞 |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 1 | 55% |
标包6-湛江 | 广东丰立律师事务所 | 2 | 45% |
标包7-珠海 | 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 | ||
标包8-江门 | 广东森德律师事务所 | ||
标包10-揭阳 | 采购失败 | ||
标包11-中山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 ||
标包12-茂名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
标包13-清远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
标包14-梅州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
标包15-汕尾 | 采购失败 | ||
标包16-汕头 | 采购失败 | ||
标包18-韶关 | 采购失败 | ||
标包19-河源 | 采购失败 | ||
标包20-云浮 | 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 | ||
标包21-阳江 | 采购失败 | ||
标包22-潮州 | 采购失败 |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23:3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付露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bidding.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 (4)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 (5)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 3.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 (1)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