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长春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一期)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 | 最高投标限价 | 6673.19万元 | |||||
开标日期 |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 | |||||||||
中标工程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勘察【岩土、测量、物探等】、设计和施工,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基坑支护设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 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计划工期:****至****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00%初步设计费下浮率:1.00%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1.00% 施工费下浮率:0.70% | |||||||
第二名 | 牵头人:吉林省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勘察 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计划工期:****至****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1.00%初步设计费下浮率:1.00%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1.00% 施工费下浮率:0.80% | |||||||
第三名 | 牵头人: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工程勘察 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计划工期:****至**** | 勘察设计费下浮率:3.00%初步设计费下浮率:3.00%施工图设计费下浮率:3.00% 施工费下浮率:0.6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造价 | |||||||||
评委2 | 正高级工程师 | / | 市政工程 | |||||||||
评委3 | 教授 | / | 市政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市政工程 | |||||||||
评委5 | 正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孙致阳 | 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 总承包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2022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 年市本 级第一批工程总承包 | ||||||||
2 | 牵头人:吉林省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用一东南片 区南关区小区南污分流改造工程、南部片区南关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承包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五标段) | 查干湖生态环保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2 年第一批工程东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 | ||||||||
3 | 牵头人: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 ”提质增效工程-2022 年市 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 |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之道路排水工程(三)工程总承包 | 靖宇县主城区供热管线工程(工程总承包)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东新开河小区旧改项目市政排水管网配套工程 | 长春市中心汇水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 / | ||||||||
2 | 牵头人:吉林省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查干湖生态环保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 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五标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 ||||||||
3 | 牵头人: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朱博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 | / | ||||||
2 | 牵头人:吉林省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孙丽丽 |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吉****0099 | / | ||||||
3 | 牵头人: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曲志凯 |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吉****1154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银行汇票 | 工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 长春市**** | **** | |||||||
2 | 牵头人:吉林省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银行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 | |||||||
3 | 牵头人: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银行汇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大经路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大经路支行 |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牵头人: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城投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29.60 | ||||||||||
2 | 牵头人:吉林省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7.60 | ||||||||||
3 | 牵头人:长春城投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9.2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