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泸州联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泸州市**** | 327,800.00元 | 90.50 |
合同包1(包1):
货物类(泸州联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 新云医工 | AO-0.6 | 1(套) | 327,800.00 |
彭建(采购人代表)、曹开群、匡铃霞、李亚玲、魏德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以其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按收费基准价下浮40%作为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后计算代理费用不足5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按收费标准下浮后计算代理费用超过80000元的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80000元计算。分包时,代理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执行上述计算方式的金额,各包代理费用按各包所占项目预算比例合理分配。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下述银行名单排序不分先后。(详细要求及流程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2.依据泸市****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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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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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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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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