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 01月 2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南通康源集成电路封装载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二次招标):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费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1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6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天 |
2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天 |
3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73.2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 综合得分 |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93.08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1.73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88.25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各中标候选人服务期及投标报价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服务期 | 投标报价(费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委托的造价审核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 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65% |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委托的造价审核服务内容完成为止。本项目分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多个工程,结算工作将分期实施,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分期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 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72% |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委托的造价审核服务内容完成为止。本项目分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多个工程,结算工作将分期实施,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分期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 苏价服【2014】38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73.27% |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 2025年 1月 21日至 2025年 1月 24日 23时 59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杨威、马闯
电 话:****
电子邮件:****@aitedsz.c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