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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灞桥区****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西安市灞桥区建设总公司,投标报价:****.16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东方名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方名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梁红旭;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陕****;
中标候选人(中帕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袁笑;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陕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灞桥区建设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方名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中帕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灞桥区建设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方名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中帕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点击登录查看(西安市****
三、其他
本公告在“招采通平台”(http:****)、“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安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刘菲 刘轩
电 话:**** ****
电子邮件:r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