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尉犁县两宗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点击登录查看对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塔里木盆地尉犁西1区块油气勘察项目信源7井污水池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塔里木盆地尉犁西1区块油气勘察项目信科6井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以上临时用地拟同意通过的“复垦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2、),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登录查看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1:附件新疆塔里木盆地尉犁西1区块油气勘察项目信源7井污水池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附件2:附件新疆塔里木盆地尉犁西1区块油气勘察项目信科6井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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