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秦皇岛市抚宁区养老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咨询服务(双盲评审)中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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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养老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咨询服务(双盲评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仇志华、李秀英、付薇 、赵玉光、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6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给招标代理单位。同时参照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文件规定。根据秦财评审【2020】222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设立最低限额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不足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4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秦皇岛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 马会杰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会杰 电话: **** 十、附件 B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B包投标人承诺函 A包招标文件正文 A包-中小企业声明函_00 B包招标文件正文 A包-中小企业声明函_01 A包投标人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