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湛高铁阳江北站智能交通枢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中铁广州**** | 通过 | |
4 | (主)陕西省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 | 通过 | |
8 | (主)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新华建集团(广东)建设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